加价了、卖掉了、用空了 黄浦区打浦路29号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 买车位48万元,被租房再加33万元 小区会所被卖,竟然成“私家领地” 维修金407万元,一次支出285万元 车位销售,不得超备案价 共用部位,用途不应变更 是谁动了小区的奶酪,是谁动了业主的利益 不能不明不白,必须有个说法 租得好好的车位竟被加价卖到81万元;407万元的维修基金一次预算285万元,“顶格”用掉70%;用了十多年的“小区会所”忽然成了“私家领地”。 黄浦区打浦路29号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业主向帮忙君反映,小区里不少事情“说不清道不明”,他们的权益被“打闷包”。 被租房 车位加价33万? 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有166户业主,106个车位。开发商上海斯格威大酒店有限公司因股权变更,要处理小区剩余的26个产权车位和其它资产。 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 业主谢先生租了2年车位,去年底接到开发商通知,要放弃优先购买权,才能继续租赁只有2个月过渡期的车位。对此,谢先生予以拒绝。今年3月1日,开发商贴出车位出售通知,还在租赁车位安装地锁,购买才能“解锁”,后被物业公司拆除。 开发商共贴出4次车位出售通知,还将一份出售车位的《最新进展》“抄送”给街道办事处、房办、居委会。但通知上没有具体的出售办法说明,也没有一车位一价格公示,更没有提及租赁车位业主能否优先购买。 谢先生等业主多次致电开发商购买车位,但得到的答复都是“车位售罄”。为开发商办理车位转让手续的中介公司负责人称,现在仍有4个已交易车位没有办理产权证,4个车位没有售出,但谢先生们就是买不到。而据知情者称: “有关系的”前后买了3个车位。 业主们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,但没有查到开发商的“网上备案车位预售”信息。 买不到车位的业主很郁闷,但买到车位的业主竟也吐槽:被坑了!开发商与他们不仅签订48万元的《车位转让意向书》,还被要求签下33万元小区内酒店办公楼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车位转让实际被收取81万元。 业主施女士说: 几个月的办公楼租赁都是“空心汤团”,我们业主既不需要,也没用过,更没有延用过。这样做,其实就是变相加价。 帮忙君从两位业主提供的发票、收据上看到,一张销售不动产48万元,一张租赁租金33万元,总计81万元。 业主提供的发票 业主提供的收据 搞丢了 会所说卖就卖? 而小区会所突然间被“搞丢了”,也让业主十分烦恼。据他们反映,2004年买房子的时候,就是看中了一楼的会所。 早餐厅吃吃早饭、咖啡厅喝喝咖啡、戏水池搞搞亲子活动……小区会所大家用了10多年。但万万没想到,一下子竟成了私人住所! 2018年,开发商、业委会、街道房办三方曾签订《备忘录》明确: 开发商委托业委会使用名下产权25号和29号一楼两处会所。 帮忙君从业主朱先生提供的2020年《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》中还看到“25号、29号会所装修费用支出19.38万元”。 帮忙君敲开“小区会所”的大门,一位阿姨回复: 已经买下了这里,现在是私人住所。 随行业主告诉帮忙君,2020年11月2日业委会曾贴出公告:会所产权清晰,开发商返还了装修款。但是公告里,没有说明业主今后不得使用会所。 当初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中明明白白写着,“社区服务设施:戏水池、早餐厅、咖啡厅”。现在小区会所都没了,这些服务设施到底去哪儿了? 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 帮忙君向黄浦区房管部门询问: 小区会所是否可以变成私人住所? 工作人员回应: 会所产权开发商可以买卖,但供业主共用的用途不应该变更,可以向房管局举报。 糊涂账 维修金用空了? 不少业主反映,小区事情多就是从2018年成立业委会开始的。当年7月10日公示的《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方案预算公示表》,分两期工程“顶格”预算了小区70%的维修基金共285万元,并且项目都已发生。 《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方案预算公示表》 业主们为了弄清楚285万元维修资金的支出过程,是多次奔波,但相关标书合同就是“不给看”。最终还是33户业主通过司法途径,才了解到一些不完整的情况,但不少材料缺失,285万元成了笔“糊涂账”。 ■智慧社区改造80万元,但人脸识别系统已经瘫痪; ■翻新还能用的电梯厅墙纸15万元,装修电梯轿厢12万多元; ■好好的公共部位空调全被换掉。 现在小区电梯损坏已经没钱可修,这100多万元到底怎么办?! 今年4月20日,5位业委会成员均由于个人原因辞职。帮忙君尝试联系前业委会主任,但电话无人接听。 投诉了 监管部门已调查 就小区车位和会所问题,帮忙君与开发商上海斯格威大酒店有限公司取得联系。对方解释称: ■车位48万元是备案许可价,办公楼是业主自愿承租正常使用,不存在“加价销售”; ■车位出售公告张贴过多次,“数量有限,先到先得”是销售规则,没有设置优先购买权。 ■一楼102单元是公司通过股权并购承接的产权,交接时并不清楚所谓健身房或会所用途; ■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里的“社区服务设施:戏水池、早餐厅、咖啡厅”,也是“刚刚知道”,不清楚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,但拥有产权就可以卖。 帮忙君查询到2017年7月2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物价局曾发布《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其附属地下车库(位)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》: ■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位销售实行“一价清”制度; ■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以及《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<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>的通知》规定,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,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,使购买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; ■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承诺书,应当将已备案的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位销售方案(一车位一价等)同步张贴公示; ■各区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要加强地下车位租售的指导和监管,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一经查实,暂停网签资格,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,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。 对此,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施阿姨表示: 自己和其他业主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证据材料,投诉开发商销售前没有公示价格承诺书和“一车位一价”,变相加价销售车位。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展开调查。 小区里的事为何“不明不白”?业主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?帮忙君将继续关注。 来源:帮侬忙工作室(作者王军刘嘉怡) 策划:钱俊毅 图片:王军 编辑:钱俊毅姚储杰唐梦葭 2021德勤全球人才流动趋势报告 https://www2.deloitte.com/cn/zh/pages/tax/articles/2021-global-mobility-trends-report.html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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